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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分類
商標權所取得的條件及內容有哪些組成
時間:2019年07月20日信息來源:互聯網 點擊:次
一、商標權取得的條件有哪些?
商標權取得的條件:
(1)商標標識的設計必須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要素中的一種或幾種構成。
(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應具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
(3)與他人已注冊的商標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屬于商標法所作的禁止性規定范圍。
(5)應依法向商標局申請注冊,未經注冊,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標權。
二、商標權的內容是什么?
在我國,只有注冊商標才享有商標權,商標權的內容通常包括:商標專用權、商標禁用權、商標轉讓權、商標許可使用權、商標續展權。
1、商標專用權
商標使用權是指商標權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專有使用核準注冊的商標,取得合法利益的權利(商標法第51條)。
2、商標禁用權
商標禁用權是指商標注冊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混同的商標的權利(商標法第52條第1款)。
3、商標轉讓權
商標轉讓權是指商標注冊人依據法律規定,享有的將其注冊商標轉讓給他人的權利(商標法第39條)。
4、商標許可使用權
商標許可使用權是指商標權人依據法律規定,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權利(商標法第40條)。
5、商標續展權
商標續展權是指商標權的保護期限屆滿時,商標權人有依法定程序延展其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的權利(商標法第40條)。
(作者:admin 編輯:admin)
文章熱詞:東莞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