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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魅藍新注冊的商標撞臉交通標志
時間:2018年08月31日信息來源:互聯網 點擊:次
外界將其解讀為魅藍品牌走向獨立的前兆,6月27日微博上又曝光了魅藍品牌的新logo,咱們也查詢到該商標的注冊狀況,請求人為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而商標看起來很像字母“M”和“接連彎路”交通警告象征相識。
那么該商標注冊與交通象征撞車,能否成功注冊下來呢?
依據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則總結以下的象征不能注冊商標:
1.缺少顯著特征的。
2.僅有本產品的通用稱號、圖形、型號的。
3.帶有民族歧視性或夸張宣揚并帶有欺騙性的。
4.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許有別的不良影響的。
5.與標明實施控制、予以確保的官方象征、檢驗印記一樣或許近似的,但經授權的在外。
6.只是直接表明產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用、用途、分量、數量及別的特色的。
7.缺少顯著特征的。國家或國際組織稱號、國旗、國徽、軍旗、勛章一樣或許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址的稱號或許象征性建筑物的稱號、圖形一樣的。
盡管魅藍品牌新商標與“接連彎路”交通正告象征十分類似,但這并不違背商標法的任何規則。假如真要說也許被駁回的話,那一定是“商標缺少顯著特征”這一條理由。詳細情況還需商標局的判定。
魅藍品牌從千元機發家,之運用新注冊商標后,根本意味著將獨立出去,以后將不再是性價比和低端機的代名詞,將會逐步向中高端商場推進。公司的開展過程中,隨著商場需求和本身的品牌營建需求更新自個的商標,那就需求從頭注冊商標。
(作者:未知 編輯:admin)
文章熱詞: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