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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商標局會對商標異議不予受理
時間:2018年08月18日信息來源:互聯網 點擊:次
都知道商標異議,那么大家知道這種嗎:“有一種情況“我的被別人搶注了,為什么我提交的商標異議申請沒有受理呢”?那么對于這種情況,三多知識產權優化今天給大家普及普及!
開始之前還是重復一下什么是商標異議?
是指任何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
說完商標異議的意思,接下來就說說哪些申請商標異議的不予受理!!!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商標異議申請4種情況的,商標局將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
1、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
2、無明確的異議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的;
3、申請人主體資格、異議理由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
4、同異議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實和法律依據針對同商標再次提出異議申請的。
所以在申請異議之前最好把材料準備齊全,然后再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異議,否則,商標局是不予受理的。
(作者:未知 編輯:admin)
文章熱詞: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