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769-22788733
傳真:0769-23030016
地址:東莞市南城區體育路2號鴻禧中心B座10樓1012室
本站常年法律顧問:廣東可園律師事務所-吳家寶律師:13431122411
新聞動態
商標分類
營業執照名稱、地址變更后,注冊商標需要變更嗎?
時間:2018年09月15日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點擊:次
營業執照名稱、地址變更后,注冊商標需要變更嗎?
很多企業對商標的使用與管理不是很嚴格,以為拿到商標證書了,10年有效期內就相安無事了。豈不知營業執照的變更對商標的規范使用還是有嚴格的要求的,很多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及經營狀況進行營業執照的名稱、經營地址等信息的變更。變更后就會出現商標證書與企業證書信息不相符,那這樣會出現怎樣的情況呢?
第四十四條 使用注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一)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
(二)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
(三)自行轉讓注冊商標的;
(四)連續3年停止使用的。
進行商標變更后,商標局會出一份商標變更證明,使用時由商標證書與商標變更證明一起使用。
所以企業營業執照變更了名稱、經營地址后要及時的進行商標信息的變更,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作者:admin 編輯:admin)
文章熱詞:東莞商標注冊